員工湊錢搭夥做飯 南京建鄴市監:這叫辦食堂罰15萬



最近,來自河南一傢建築公司的多名員工向我們欄目反映稱,他們幾個月前被公司派到南京籌備一個項目,為瞭節約開支,大傢就在出租房裡湊錢搭夥吃飯。不料卻被當地的 食藥監所 認定為無證從事食品經營,處以15萬多元的罰款。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

[員工湊錢搭夥做飯 被處罰15萬餘元]

2017年5月,為瞭承接一項工程,柳先生和十幾名同事被公司派到南京做前期籌備工作,租住在南京建鄴區的幾個住宅小區內。

大傢夥一商量,決定采取AA制的方式湊錢搭夥,在出租房裡做飯。幾名同事當中,電焊工張師傅手藝不錯,柳先生和同事們決定把錢交給張師傅,由張師傅負責買菜、做飯。

不料到瞭去年11月,建鄴區的市場監管局上門進行檢查,要求柳先生等人不得在出租房內做飯,並在去年12月21日開出瞭一份《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》。《告知書》顯示,柳先生等人搭夥做飯屬於 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的行為 ,並認定其違法收入為14160元,加上十倍的罰款,總共要處罰15萬5千多元。為此,柳先生大呼冤枉。他告訴記者,雖然《告知書》是發給公司的,但公司表示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為,這筆罰款要由員工自己買單。

[南京 建鄴市監 認定 屬開多鏡頭行車記錄器辦食堂 無證即非法]

柳先生鬧不明白的是,張師傅做的飯一沒出售二沒盈利,怎麼就成瞭 食品經營行為 ?為此,柳先生等人來到開出《告知書》的建鄴區市場監管局沙洲食藥監所,希望能夠說明情況,免除處罰。但沙洲食藥監所的負責人表示,柳先生等人的行為屬於開辦員工食堂,必須要有許可證。

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沙洲食藥監所負責人說: 不要跟我談湊錢,你那白紙黑字的東西都在這裡,我跟你講,有問題!你要跟我狡辯,我們之間免談。不交?按二十倍處罰 我們就等你告我們。

[南京 玄武、鼓樓市監 : 搭夥做飯 無需辦證]

沙洲食藥監所的答復並不能讓柳先生和同事滿意,他告訴記者,《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》上給出的處罰依據是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條,但這一條法規並沒有對個人行為和公司行為的區別作出界定。那麼,像柳先生等人那樣,員工自己湊錢搭夥做飯到底要不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呢?記者在南京玄武區和鼓樓區,私下作瞭咨詢。

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: 規模不是很小嘛,自己做就行瞭,註意一下自己的食品安全。

南京玄武區和鼓樓區的市監工作人多鏡頭行車紀錄器影片員均表示,柳先生和同事搭夥做飯的人數規模很小,而且是在民宅內,不需要辦理許可證,隻要做到不擾民就行。目前,柳先生等人已經就處罰提起瞭申訴。《新聞360》也將繼續關註此事。(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/張清 張中玄)

原標題:員工湊錢搭4鏡頭行車記錄器夥做飯 南京建鄴市監:你這叫辦食堂罰15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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